我們在 Linux 基礎裡面提到了 Linux 是
基於 GPL 的情況下而允許大眾可以做最大限度的使用!那麼 GPL 是什麼呢?
基本上他是基於 GNU 的架構下的!簡單的說, GNU 就是『自由軟體』的意思,
『自由軟體』是放置於網路上供人自由下載使用的軟體,基本上他會提供原始程式碼與編譯完成的執行檔
(有的僅提供原始碼,要編譯得自己來才行),並鼓勵使用者修改程式使符合使用者本身的服務需求,
當然囉,如果你將這些自由軟體修改之後,以商業的手法來販賣,也不會觸犯到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啦,
只是如此一來則違反了自由軟體的創作美意了!
在目前的臺灣教育界中,有一群老師也是在積極的從事這一種『自由軟體』 的集體創作呢!如此一來將有助於臺灣中小學教師的電腦程度,並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呢!當真是很不錯呦!以下將 GNU/GPL 的中文譯本附上,大家可以稍微看一看囉! 版權所有 (C) 1989,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9 Temple Place,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USA 允許每個人複製和發佈這一許可證原始文件的副本,但絕對不允許對它進行任何修改。 聲明
This is an unofficial translation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into Chinese.
It was not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and does not legally state
the distribution terms for software that uses the GNU GPL-- only the original English
text of the GNU GPL does that. However, we hope that this translation will help
Chinese speakers understand the GNU GPL better. 這是一份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非正式的中文翻譯。它不是自由軟體基金會所發布, 並且不能適用於使用 GNU GPL 的軟體 ── 只有 GNU GPL 英文原文的版本才行。然而, 我們希望這份翻譯能幫助中文的使用者更了解 GNU GPL。 序言
大多數軟體許可證的用意在於剝奪您共享和修改軟體的自由。相反的,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力圖保證您共享和修改自由軟體的自由 ── 保證自由軟體對所有使用者都是自由的。GNU
GPL 適用於大多數自由軟體基金會的軟體,以及任何因信任而採用 GNU GPL 的作者所開發的軟體。(有些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受
GNU 函式庫通用許可證的保護)。您也可以將它用到您的程式中。 當我們談到自由軟體 ( free software ) 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我們把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設計成您的保障,讓您保有發佈自由軟體的自由 ( 您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對此項服務收取費用); 確保您能收到程式原始碼或者在您需要時能得到它;確保您能修改軟體或將它的一部分用於新的自由軟體; 而且還確保您知道您擁有這些權利。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我們需要作出規定:禁止任何人剝奪您的權利,或者要求您放棄這些權利。 如果您修改了自由軟體或者發佈了軟體的副本,這些規定就轉化為您的責任。 例如,如果您發佈這樣一個程式的副本,不管是免費的還是收費的, 您必須將您具有的一切權利給予您的接受者;您必須確認他們能收到或得到原始程式碼; 並且將這些條款給他們看,使他們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權利。 我們採取兩項措施來保護您的權利:
最後,由於任何自由軟體不斷受到軟體專利的威脅,故我們希望避免這樣的風險。 如果自由軟體的再發佈者以個人名義獲得專利許可證,也就等同將軟體變為私有。 為防止這一點,我們必須明確聲明:任何專利必須以允許每個人自由使用為前提,否則就不准許有專利。 下面是有關複製、發佈和修改的確切的條款和條件。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有關複製,發佈和修改的條款和條件
凡是版權所有者在其程式和作品中聲明其程式和作品可以在
GNU GPL 條款的約束下發佈,這樣的程式或作品都受到本許可證約束。下面提到的
"程式" 指的是任何這樣的程式或作品。而 "程式的衍生作品"
指的是這樣的程式或者版權法認定下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說包含此程式或程式的一部分的套件,
可以是原封不動的,或經過修改的,和/或翻譯成其他語言的
( 程式 )。( 在下文中,"修改" 一詞的涵義一律包含翻譯作品。) 每個許可證接受人
( license ) 用 "您" 來稱呼。
條款結束本許可證條款不適用於複製,發佈和修改以外的行為。這些行為超出這些條款的範圍。 執行本程式的行為不受條款的限制。而程式的輸出只有在其內容構成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 並非只是因為該輸出由本程式所產生 ) 時,這一條款才適用。 至於程式的輸出內容是否構成本程式的衍生作品,則取決於程式具體的用途。
譯註:以下不是法律條文,只是要教一般的程式設計師如何使用 GNU GPL
如何將這些條款用到您的新程式 如果您開發了新程式,而且您需要它得到公眾最大限度的利用,要做到這一點的最好辦法是將它施以 GNU GPL,使得每個人都能循此條款來修改和重新發佈你寫的軟體。 為了做到這一點,請將程式附上下列聲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將它放在每個原始碼檔案的開頭,以便最有效地傳遞沒有擔保的信息。每個文件至少應有 "版權所有" 行以及在什麼地方能看到聲明全文的說明。 用一行空間描述程式的名稱和它的用途版權所有 (C) 19XX 作者姓名 本程式是自由軟體,您可以遵照自由軟體基金會 (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 出版的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條款 (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第二版來修改和重新發佈這一程式,或者自由選擇使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發佈這一程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沒有任何擔保。甚至沒有適合特定目的而隱含的擔保。更詳細的情況請參閱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您應該已經和程式一起收到一份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副本。如果還沒有,寫信給: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9 Temple Place -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 此外還應加上如何和您保持聯繫的信息。 如果程式以交談方式進行工作,當它開始進入交互方式工作時,應輸出類似下面的簡短聲明: Gnomovision 第 69 版,版權所有 (C) 19XX,作者姓名, Gnomovision 絕對沒有擔保。要知道詳細情況,請輸入 "show w"。 這是自由軟體,歡迎您遵守一定的條件重新發佈它,要知道詳細情況,請輸入 "show c"。 假設的命令 "show w" 和 "show c" 應顯示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相應條款。當然,您使用的命令名稱可以不同於 "show w" 和 "show c" 。根據您的程式的具體情況,也可以用選單或滑鼠來顯示這些條款。 如果需要,您應該取得您的上司 ( 如果您是程式員 ) 或您的學校簽署放棄程式版權的聲明。下面只是一個例子,您應該改變相應的名稱: Yoyodyne 公司以此方式放棄 James Hacker 所寫的 Gnomovision 程式的全部版權利益。 Ty coon 簽名,1989.4.1 Ty coon 副總裁 這一許可證不允許您將程式併入私有程式。如果您的程式是一個子函式庫。您可能會認為讓它和私有的應用程式連接會更有用。如果您想這麼做,請使用 GNU 函式庫通用公共許可證代替本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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